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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口“黑老大”李永林昨受审

时间:2009-12-17 16:36来源:宣化吧作者:编辑整理点击:

■李永林为称霸一方,依靠故意伤害等暴力手段在怀来县社会上取得名气 ■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大肆聚敛钱财,11年获取经济利益达数百万元 ■由于案情繁杂、被告人数众多,庭审预计将持续...
 ■李永林为称霸一方,依靠故意伤害等暴力手段在怀来县社会上取得“名气”
  ■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大肆聚敛钱财,11年获取经济利益达数百万元

  ■由于案情繁杂、被告人数众多,庭审预计将持续数日

  记者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,曾被河北省公安厅通报为“十大典型涉黑案件”之一的张家口李永林案(河北青年报今年9月15日曾报道),12月14日上午在该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。李永林等32名被告人出庭受审。

  涉黑组织敛财数百万元 

  河北省公安厅此前公开的资料显示,1998年以来被告人李永林为了称霸一方、获取经济利益,依靠故意伤害等暴力手段在怀来县社会上取得“名气”。之后,他陆续开办、经营多家公司、企业,并以此为依托,组织以被告人孙世科等人为骨干,被告人翟瑞琦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
  李永林纠集多人形成较固定的犯罪组织,在该组织中李永林是公认的“大哥”,是组织者和领导者;孙世科、韩添宇等人为骨干成员,积极参加该组织的犯罪活动;骨干成员一般手下均有多名“小弟”,参加人数较多。

  该组织及其公司、企业,通过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大肆聚敛钱财,获取经济利益高达数百万元,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,并用于支持该组织的活动,为犯罪活动提供经费,为组织成员发放生活、过节费用,为被羁押及服刑的成员提供花费等。

  32名被告涉及14项罪名 

  据介绍,该组织长期以怀来县为主要活动范围,肆意进行寻衅滋事、故意伤害、敲诈勒索、故意毁坏财物、非法拘禁、妨害公务、强迫交易、偷税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,称霸一方、为非作恶,欺压、残害百姓,严重破坏了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。

  昨日庭审中,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李永林等32名被告人,在1998年至2009年11年中,连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并于2004年形成了以李永林、孙世科、白建利、王树江、韩添宇、张晓东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
  据指控,此案32名被告人共涉及14项罪名,包括组织、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、强奸、抢劫、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、开设赌场、赌博、敲诈勒索、逃税、强迫交易、窝藏、妨害公务、非法拘禁、故意毁坏财产。

  因此案涉及个人隐私,庭审依法采取不公开形式进行。由于案情繁杂、被告人数众多,庭审预计将持续数日。在未来几天庭审中,检察官与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将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,进行举证、质证和辩论。

  据悉,因案情重大,此案庭审后将另行择期公开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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